2019年11月1日, 創業板上市公司廣東達志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志科技”)發布公告, 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部分股東(以下合稱“轉讓方”)合計向湖南衡帕動力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衡帕動力”)轉讓其持有的約16.68%達志科技股份已完成過戶登記手續, 同時, 轉讓方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永久放棄約41.2%達志科技股份的表決權。

 

達志科技於2016年8月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本次交易後, 達志科技控股股東變更為衡帕動力。在本次交易中, 衡帕動力通過協議受讓部分股份、同時轉讓方大比例放棄達志科技表決權, 實現了達志科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變更。

 

衡帕動力是由凌帕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衡陽弘祁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組建的收購主體, 衡帕動力不排除在未來12個月內選擇合適的時機將其實際控制人控制的新能源動力電池資產注入上市公司。

 

2019年10月18日, 證監會正式發布《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 有條件地“鬆綁”了創業板借殼上市, 支持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資產在創業板重組上市。

 

通力作為衡帕動力的法律顧問, 為衡帕動力本次收購達志科技控制權交易提供方案設計、盡職調查、交易文件起草、談判和項目交割等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