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上市公司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電氣”)是中國產能最大的電力設備生產商, 持有A股上市公司上海輸配電股份有限公司(“上電股份”)83.75%的股權。在本次交易中, 上海電氣向上電股份其他股東發行約6.16億股A股, 並以此為對價通過換股方式吸收合併上電股份, 換股比例1: 7.32。換股完成後, 上電股份將被註銷退市, 上海電氣將作為存續公司正式從H股市場回歸A股市場。 



2008年7月,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通過了上電股份與上海電氣換股吸收合併方案, 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通過了上海電氣首次公開發行A股的申請。此前, 上述方案也已相繼獲得國資委的批准、商務部的原則性批復。相關A股發行和吸收合併手續尚待辦理。 



通力所在本項目中作為上海電氣的中國法律顧問, 提供了包括交易結構論證、法律盡職調查、起草交易協議、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全過程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