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中, H股上市公司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電氣”)向A股上市公司上海輸配電股份有限公司(“上電股份”)相關股東發行約6.16億股A股, 並以此為對價通過換股方式吸收合併上電股份, 換股比例1: 7.32。繼國資委、商務部、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等主管部門核准同意後, 前述上海電氣發行的A股股票(總計616,038,405股)已於2008年12月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證券簡稱為“上海電氣”, 證券代碼為“601727”, 上電股份並從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 上海電氣作為存續公司正式從H股市場回歸A股市場。
通力所在本項目中作為發行人暨合併方上海電氣的中國法律顧問, 提供了包括交易結構論證、法律盡職調查、起草交易協議、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全過程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