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参与外资上市公司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丰实业”)的收购以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继收购方于2006年1月7日完成了收购民丰实业控股权的相关手续之后, 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2月同意了民丰实业与其收购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在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 民丰实业将其拥有的合同权益、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同其股东所拥有的对外投资进行置换。通力为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负责就收购事宜、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