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人民币56亿元公司债券于2011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并于2011年12月成功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人民币30亿元)。
通力作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商律师, 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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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人民币56亿元公司债券于2011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并于2011年12月成功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人民币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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