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上市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是中国产能最大的电力设备生产商, 持有A股上市公司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上电股份”)83.75%的股权。在本次交易中, 上海电气向上电股份其他股东发行约6.16亿股A股, 并以此为对价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电股份, 换股比例1: 7.32。换股完成后, 上电股份将被注销退市, 上海电气将作为存续公司正式从H股市场回归A股市场。
2008年7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通过了上电股份与上海电气换股吸收合并方案,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了上海电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此前, 上述方案也已相继获得国资委的批准、商务部的原则性批复。相关A股发行和吸收合并手续尚待办理。
通力所在本项目中作为上海电气的中国法律顾问, 提供了包括交易结构论证、法律尽职调查、起草交易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全过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