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中, H股上市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向A股上市公司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上电股份”)相关股东发行约6.16亿股A股, 并以此为对价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电股份, 换股比例1: 7.32。继国资委、商务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等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 前述上海电气发行的A股股票(总计616,038,405股)已于2008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证券简称为“上海电气”, 证券代码为“601727”, 上电股份并从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 上海电气作为存续公司正式从H股市场回归A股市场。 



通力所在本项目中作为发行人暨合并方上海电气的中国法律顾问, 提供了包括交易结构论证、法律尽职调查、起草交易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全过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