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台湾证券交易所核准, 茂林光电科技(开曼)股份有限公司(Global Lighting Technologies Inc., “茂林光电”)作为“外国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成功第一上市, 募集约7.675亿台币。茂林光电位于英属开曼群岛, 其生产基地分布在台湾、上海、江苏苏州、广东中山等地, 美国子公司负责业务开发与营销。茂林光电为全球专业导光技术应用的领导厂商, 其主营业务系从事专业导光板的客制化设计及制造。
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修改了《外国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的规定, 全面放宽外国发行人申报募集资金不得用于直接或间接赴大陆地区投资及累计投资大陆地区金额比例的限制。该举措推动了许多在中国境内的台商投资企业经过重组后向台湾证券交易所申请外国公司第一上市。根据台湾地区《外国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准则》, “第一上市”是指外国发行人所发行之股票未在国外证券市场挂牌交易, 且其股票经台湾证券交易所同意上市买卖者。
通力作为茂林光电本次台湾第一上市项目的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顾问, 为本项目提供了中国大陆地区的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