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以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形式参与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该公募基金产品发售首日即达募集规模上限(即人民币100亿元)。
中石化作为首家开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央企, 本次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混改为未来公众资本参与央企改革提供了标本示范作用, 是公募基金参与混改和Pre-IPO股权投资的重大创新突破。
通力作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为本次公募基金的募集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个人隐私,当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时,请同意使用的所有cookie。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更多信息可访问 《隐私政策》。
2014年9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以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形式参与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该公募基金产品发售首日即达募集规模上限(即人民币100亿元)。
中石化作为首家开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央企, 本次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混改为未来公众资本参与央企改革提供了标本示范作用, 是公募基金参与混改和Pre-IPO股权投资的重大创新突破。
通力作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为本次公募基金的募集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