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6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南京市商业银行, 同意法国巴黎银行受让国际金融公司持有的南京市商业银行10%的股份, 受让有关中方股东持有的南京市商业银行9.2%的股份。法国巴黎银行已经取得南京市商业银行的股份托管机构-南京市股权托管中心签发的代表该等股份的股权证。通力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国巴黎银行在此次交易中的唯一法律顾问, 为法国巴黎银行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