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下發商資批(2007)649 號文, 原則同意中國上市公司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蘇泊爾”)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 同意SEB INTERNATIONALE S.A.S. (“SEB”) 通過協議轉讓、定向增發、部分要約收購的方式持有蘇泊爾的控股權, 成為控股股東。在商務部原則同意本項目之前, 本項目通過了蘇泊爾股東大會的審議。



本項目系中國證券市場第一個公布的对中國上市公司實施部分要約收購的項目、第一個公布的外國投資者綜合“部分要約收購”、“協議轉讓”、“定向增發”多種方式同時對中國上市公司實施戰略投資的項目, 同時也是2006年7月31日新《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其相應規則頒布後第一個公布的中國上市公司收購項目和外國投資者對中國上市公司實施戰略投資項目。



通力所在本項目中作為SEB的中國法律顧問, 提供了包括交易結構論證、談判、出具法律意見書、撰寫反壟斷審查報告等中國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