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嘴山中院”)裁定批准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科生物”, 证券代码: 600165.SH)及其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 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这标志着这家上市公司的司法重整程序进入执行阶段, 最终迎来发展新格局。
 
宁科生物是一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涉及生物科技与新材料领域。本次重整计划的顺利批准, 意味着公司有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提升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并在重整执行完毕后, 其股本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为化解宁科生物的债务危机、助力其重整成功, 通力破产重整团队作为产业投资人律师, 积极协助客户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程序实施。通力团队提供了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起草重整投资协议、协调重整计划谈判、推动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为重整计划的顺利通过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力破产重整团队凭借其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以其在破产重整领域丰富的项目经验, 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该项目负责合伙人: 任意、许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