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7年8月31日完成“协议转让”和“定向增发”后, 2007年12月20日SEB INTERNATIONALE S.A.S. (“SEB”)成功完成其对中国上市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苏泊尔”)战略投资计划“三部曲”的最后一步“部分要约”。 通过本次交易, SEB最终持有苏泊尔52.74%的股份, 成为苏泊尔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全部金额达到35亿元人民币。 本项目系第一个公布的对中国上市公司实施部分要约收购的项目、第一个公布的综合运用“部分要约收购”、“协议转让”、“定向增发”多种方式收购中国上市公司案例, 同时也是2006年7月31日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相应规则颁布后第一个公布的中国上市公司收购项目和第一个公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项目。 通力所在本项目中作为SEB的中国法律顾问, 提供了包括交易结构论证、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撰写反垄断审查报告等中国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