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於2016年1月6日同日批准共10隻內地基金於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基金互認”)安排下在香港進行零售分銷。 通力律師事務所為內地及香港法律顧問就該10隻內地基金代表6家不同的內地基金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

認可基金名稱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銀收益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中銀持續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銀施羅德穩健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交銀施羅德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行業領先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優選價值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匯添富醫藥保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匯添富民營活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匯添富價值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華安MSCI中國A股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