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0日, 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成律师和资深律师杨佳莉律师受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长三院”)邀请, 以《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要点解析与交流为主题为长三院以及兄弟单位的各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培训主要围绕四个模块进行:
1.《暂行办法》适用范围
史律师和杨律师对《暂行办法》中提及的“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参股投资”、“国有企业基金业务参股”和“以交易为目的且按照金融工具确认的股权投资”等细节规定进行了具体分析。
2. 参股投资管理相关解析
史律师和杨律师全面解读了《暂行办法》中的关于投资的领域和行业、参股投资中需要获取的股东权利和国有企业不得为其他股东垫资或先于其他股东缴纳出资的要求, 并结合其丰富的实务经验提出了合规和实操建议。
3. 参股股权经营管理相关解析
史律师和杨律师从《暂行办法》出发, 结合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立体、全面地梳理了国有企业参股投资中, 从股东层面、委派的董事监事层面对被投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所负义务以及违反相关义务时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
4. 参股股权退出管理相关解析
史律师和杨律师对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应退出情形进行了分析, 结合市场上的各类被投公司的类型, 对处于各阶段、各行业的、各种运营状况的公司的参股股权退出进行具体分析。
培训期间, 史律师和杨律师饱含实务经验的讲解与分析、切实可行的合规和管理建议让与会者大有收获、带来了深入地思考, 在问答阶段结合与会者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本次《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
2023-10
通力律师受邀为上海长三院提供《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