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發布年度投資者保護典型案例, “金通靈破產重整落地保障特別代表人訴訟投資者案”成功入選。這是繼中捷資源(002021.SZ)破產重整案之後, 由通力破產團隊擔任關鍵角色並推動入選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典型案例的又一案件。
此前, 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通靈”)因歷史信息披露等相關遺留問題引發了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2024年12月, 在中證投服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資者委託後, 該案依法轉換為特別代表人訴訟並由南京中院受理。案件審理期間, 為妥善化解債務困境、恢復持續經營能力, 南通中院依申請於2025年4月對金通靈啟動預重整, 並於同年12月依法裁定受理重整申請。作為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 本案面臨著“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與“上市公司破產重整”雙軌交織的複雜局面。
在本次重整案中, 通力破產團隊作為管理人成員積極協助各方高效推進重整程序。通力團隊深度參與了重整方案的頂層設計、多方利益主體的溝通協調以及重整計劃草案的論證工作。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重整價值的前提下, 通力團隊多軌協同, 合力推動了民事賠償與破產重整程序的平穩銜接。
期間, 中證投服中心代表全體相關受損投資者依法申報債權。2026年2月, 南通中院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並依據表決結果正式裁定批准《金通靈重整計劃》, 特別代表人訴訟中判決的7.75億元投資者債權獲得全額確認, 其中每家25萬元及以下的小額債權部分實現全額現金償付。為切實保障投資者權益、提高獲賠效率, 南通中院委託中國結算協助執行, 於2026年2月13日高效完成了向4萬餘名投資者賬戶的現金劃付工作。
本案深度踐行府院聯動機制, 成功探索了證券民事糾紛化解與破產重整程序的協同推進模式, 在實質性化解上市公司債務風險、助力其重回高質量發展軌道的同時, 圓滿實現了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雙贏目標。
該項目負責合夥人和主辦律師:
合夥人: 任意、許國慶
主辦律師: 張堯
2026-05
通力律師承辦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再次入選中國證監會年度投資者保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