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通力律師代理知名童裝品牌moodytiger訴無錫某公司服裝仿冒不正當競爭案, 獲無錫中院二審改判, 判賠額相比一審提升了127%, 創同類案件賠償額計算新標準。
 
二審三大突破性認定分別為: (一)反法第二條破局款式仿冒: 法院明確了被告通過仿冒服裝設計+仿冒宣傳圖片, 在消費者使用“搜同款”功能時截流原告客戶, 該行為違反誠信原則與商業道德, 構成不正當競爭。(二)上市公司利潤率錨定賠償額: 二審採納了原告的部分主張, 參照森馬服飾等三家童裝上市公司的平均營業利潤率, 結合侵權銷售額精準計算侵權獲利, 終結行業“酌定賠償”慣例。(三)全額支持維權合理開支: 法院首次認定分期支付的律師費屬於“必然發生費用”, 在被告質疑付款條件未成就時, 全額支持本案的律師費+公證費/擔保費, 彰顯對維權成本的充分補償。
 
本案二審判決的典型性在於將“搜同款功能截流”納入競爭損害考量, 確立“仿冒款式+低價傾銷=攫取交易機會”的司法認定邏輯, 為服裝設計創新提供強保護。同時, 以上市公司財務數據為賠償計算基準, 為類案提供可量化裁判範式。
 
本案由通力律師事務所車小燕律師團隊代理。車律師團隊深耕知識產權領域, 對於專利、商業秘密、商標、著作權等領域的訴訟及非訴業務有著長期的精研, 曾代理最高法標桿性知產案件, 其團隊能夠快速、精準地理解客戶的商業訴求以及技術方案, 致力於為企業構建“法律+商業”立體維權方案, 持續為創新主體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