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投融資市場逐步轉冷、市場活力不足, 陸續出台的強監管新規更使本就冷清的投融資市場雪上加霜, 在此背景下, 私募基金面臨著退出難、壓力大的現實困境。私募股權投資存量項目數量眾多, 但是千軍萬馬只走上市退出的路徑已然不太現實。隨著投資期限到期, 諸多存量項目面臨難以退出的困境。在此背景下, 投資人轉向求助於公司及創始人回購, 並由此衍生出不少和公司及創始人之間的爭議。
 
為應對市場需求, 通力律師事務所攜手Appleby毅柏律師事務所於2024年6月19日成功舉辦了“回購條款境內外實操問題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通力公司部業務合夥人張辰姣律師、通力公司部業務合夥人張格律師以及Appleby毅柏律師事務所爭議解決部顧問律師歐陽晴作為主講人, 分別圍繞“回購條款的核心爭議及談判策略”、“境內PE/VC項目中回購權的行使”、“離岸清盤、投資回購及有關糾紛”進行了主題分享及討論。
 
第一位主講人通力公司部業務合夥人張辰姣律師針對當前環境下回購條款的核心爭議及談判策略進行了主題分享。首先張辰姣律師介紹了回購條款的在境外商事實踐中的淵源和慣例, 解釋了為何回購條款目前在境內PE/VC項目中成為了“必備條款”。其次, 張辰姣律師從法律規範及司法判例角度梳理了中國法下回購條款的效力變遷。在此基礎上, 張辰姣律師又進一步討論了在境內外上市過程中對於回購條款的處理方式及法律後果, 例如回購條款的終止約定、復效約定、抽屜協議效力等實踐中受到廣泛關注的問題。在第四部分中, 張辰姣律師從回購事件、回購主體、責任限制、行權程序等角度分析了公司方及投資人關於回購條款的核心爭議點及談判策略, 從公司方與投資人的雙重視角演示了回購條款談判中的博弈過程。
 

 
第二位主講人通力公司部業務合夥人張格律師圍繞著境內PE/VC項目中回購權的行使展開了主題分享。首先, 張格律師對回購權行使過程中的實操關注點進行分享, 依次討論了法理層面回購權的權利性質、公司回購的實際障礙、責任類型對訴訟請求實現的影響、回購責任承擔相關問題、回購金額的計算等。其次, 張格律師分享了新公司法對回購條款的影響, 主要分析了法定回購權的立法變動對交易文件起草的啟示以及新公司法下減資程序的實操路徑。最後, 張格律師介紹了外資股東在回購過程中所面臨的特殊障礙, 並結合實踐經驗有針對性地討論了不同解決方案的利弊及建議。
 

 
第三位主講人Appleby毅柏律師事務爭議解決部顧問律師歐陽晴聚焦於離岸清盤及投資回購有關糾紛進行了主題分享。歐陽晴律師首先介紹了離岸清盤中的兩種類型, 分別為自主清算和強制清算, 並細化介紹了不同程序中的參與主體、職權、選任程序等。其次, 歐陽晴律師針對開曼群島和BVI不同法域下的清算規則進行對比講解, 例如在法定要求所涉最低金額、服務和撤銷機制等方面存在區別。在此基礎上, 歐陽晴律師結合投資人的回購請求, 講解了開曼法律及BVI法律下投資人的回購權在清算程序中的順位、實現路徑並結合承辦項目實例介紹了以回購權提起清算的司法障礙。最後, 歐陽晴律師從執行環節分別介紹了開曼法律及BVI法律下外國司法判決、仲裁裁決、離岸法域本地判決的執行程序和條件。
 

 
本次回購條款境內外實操問題研討會不僅幫助了投資人及公司方深入理解回購條款及實操中的相關問題, 也為參會者及其他同行們提供了學習和交流的平台, 相信各位主講人的分享能夠為投資人及公司方積極應對回購難題帶來一定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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