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 中國版權協會網絡遊戲版權工作委員會策劃推出的“網遊法律講堂”系列培訓講座第1期以騰訊會議的方式順利舉辦, 通力合夥人王展律師以“網絡遊戲侵權相似性比對方法”為主題, 同與會單位代表進行了深入分享。來自20多家會員單位的80餘位代表參加了本次線上培訓。
王展律師長期深耕網絡遊戲版權實務領域, 代理過傳奇類、射擊類、沙盒類等系列遊戲版權侵權案件。講座伊始, 王律師從《奇蹟MU》訴《奇蹟神話》案一審【(2015)浦民三(知)初字第529號】的侵權認定談起, 聚焦法院採取的“遊戲畫面”、“遊戲情節”、“遊戲素材”認證邏輯, 並引出了本場講座主題。王律師在第一部分辨析了關於網絡遊戲的若干概念, 即遊戲素材與遊戲元素, 遊戲元素與遊戲情節、遊戲情節與遊戲畫面、遊戲畫面與遊戲整體畫面。
隨後, 王律師概括了四種相似性比對方法: 遊戲素材比對法、遊戲元素比對法、遊戲畫面比對法、遊戲要素比對法。
遊戲素材比對法
首先, 王展律師以《熱血傳奇》訴《王城英雄》案【(2019)粵0192民初38509號】和《熱血傳奇》訴《藍月傳奇》(頁遊)案【(2019)浙01民初2780號】為例介紹了什麼是遊戲素材比對方法, 即將遊戲的地圖、怪物、裝備、技能、角色的名稱和美術進行比對, 並論證了該種比對方法的合理性, 認為美術素材並非由遊戲畫面作為載體進行首次固定, 應當剔除出遊戲畫面的保護範圍。
遊戲元素比對法
王律師又以《熱血傳奇》訴《王者傳奇》案【(2017)滬0107民初24009號】為例, 說明了第二種比對方法: 遊戲元素比對法, 即從名稱、等級、屬性、數值等角度比對兩款遊戲的地圖、NPC、怪物、裝備、技能、角色, 並指出了該方法有待論證的地方: 一是重在遊戲元素的整體選擇, 會不恰當地擴大遊戲的保護範圍; 二是會忽視遊戲中元素和元素之間組合的獨創性, 導致該保護的內容未予保護。
遊戲畫面比對法
對於第三種比對方法即遊戲畫面比對方法, 王律師首先以電影作品切入, 闡述了電影作品表達手段的最小單元為鏡頭畫面, 從創作角度區別了鏡頭畫面與單幀畫面; 指出了電影畫面的創作性體現在以一定的時間、空間、因果邏輯對鏡頭畫面進行剪輯; 說明了電影的表現形式體現為“一系列有伴音或無伴音的畫面”。區別於電影畫面, 遊戲畫面的表達手段則為操作界面和場景畫面, 表現形式為玩家操作形成的一系列可互相切換的操作界面或/和場景畫面。以《守望先鋒》訴《槍戰前線》案為例, 王律師指出目前遊戲畫面比對方法仍然停留在動態美術效果上, 即使構成相似, 亦屬於美術作品保護範疇。
遊戲要素比對法
接下來, 王律師介紹了遊戲要素比對法, 以《藍月傳奇》《拳皇》《守望先鋒》三款遊戲為例闡釋了遊戲的三大要素系統: 角色養成系統、場景段落、消費獎勵系統。在具體比對時則提出了將遊戲要素分為五層的思維方法, 闡釋了從著作權法保護激勵創新的角度, 認為思想與表達的區分即應從哪一層開始保護遊戲要素是不僅是一種事實判斷, 更是一種價值判斷, 其判斷標準就在於創作者“是否有無窮的選擇空間”。最後, 王律師指出了“遊戲要素比對法”的優越性在於: 有助於克服其他三種比對方法的缺陷, 尋找到真正應當保護的獨創性表達。
王律師隨後分享了對於作品創作性判斷與作品類型選擇的思考, 認為源於不同類型的作品表達手段、創作過程、作品結構不同, 不同類型的作品創作性判斷標準也不同。對於網絡遊戲而言, 其創作過程顯然區別與其他作品類型, 以原《著作權法》下的電影作品/類電影作品的創作性標準評價網絡遊戲會導致一些類型的網絡遊戲因為不具備電影創作性而不受保護。
最後, 王律師結合其他案例總結分享了網絡遊戲的作品類型選擇和保護策略, 建議在新《著作權法》背景下對於整體侵權的案件應當適用“其他智力成果”進行保護。當然, 凡是已經被評價為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內容, 通常不應再尋求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 應當允許模仿自由以激勵網絡遊戲行業自由創新, 充分競爭。
講座結束後, 與會嘉賓對於王展律師的精彩分享給予了高度讚譽和認可。大家普遍認為對於“網絡遊戲侵權相似性對比方法”的研究探討, 不僅有利於幫助企業在遊戲研發過程中避免侵權雷區, 還有助於在遭遇版權侵權時有效維護自身正當權益, 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