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5月8日起, 本所合夥人韓炯律師回到本所繼續執行律師業務。韓律師是本所資本市場業務的負責合夥人及資產管理業務的共同負責合夥人。自2005年元月至2007年4月, 韓炯律師出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第七屆及第八屆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