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公司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公司和商业
唐方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 先后获得管理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和国际金融法律硕士学位。唐律师自2016年7月起正式加入通力律师事务所, 现拥有上海市中级律师职称, 并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导师。
唐律师在证券发行、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公司融资、股权激励、公司和商业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在证券发行领域, 唐律师已为多家民营企业及国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在并购重组及股权投资领域, 唐律师已为多家企业的境内外投资、并购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类型涵盖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产业并购、财务投资等。
在公司融资和商业领域, 唐律师已为多家创业企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融资、股权激励及日常法律事务。
部分代表性案例及项目如下:
• 博俊科技(300926)创业板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收购现代制铁及三河明和
• 达嘉维康(301126)创业板上市, 收购新三板公司天济草堂、宁夏德立信、康尔佳等医药连锁企业
• 阳光电源(300274)收购泰禾智能(603656)控制权(并购六条后首单A收A项目)
• 皖维高新(60006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 飞凯材料(300398)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收购和成显示、长兴昆电、大瑞科技等项目
• 中科磁业(301141)、巴比食品(605338)、常青股份(603768)等A股上市项目
• 江淮汽车(600418)、国中水务(600187)、杭电股份(603618)、鱼跃医疗(002223)、中泰桥梁(002659)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 飞凯材料(300398)、达嘉维康(301126)、杭电股份(603618)等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项目
• 阳光新能源、卓和药业、润阳股份、安德科铭、银锐智能等企业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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