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由该院审理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 涵盖数据产品的法律属性及权益保护、数据权益的权属判断与分类保护、涉众信息数据权益保护等数据治理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 旨在进一步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
 
其中, 由通力律师代理客户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的“某社交平台爬虫不正当竞争案”入选该十大案例【(2021)浙 8601 民初 309 号)】。
 
本案中, 原告是某社交平台的运营方, 被告使用技术手段绕过原告运营的平台数据防护措施, 爬取平台上用户上传的文章信息并进行商业化利用, 原告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 最终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数据抓取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该案明确基于平台对数据的投入、数据价值等各因素, 经营者对平台整体数据资源享有竞争性权益, 被告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产品功能或服务进行限制或破坏, 干扰运营模式和盈利方式, 破坏竞争秩序和机制, 阻碍该网络产品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 减损消费者福祉, 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予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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