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通力律师代理知名童装品牌moodytiger诉无锡某公司服装仿冒不正当竞争案, 获无锡中院二审改判, 判赔额相比一审提升了127%, 创同类案件赔偿额计算新标准。
二审三大突破性认定分别为: (一)反法第二条破局款式仿冒: 法院明确了被告通过仿冒服装设计+仿冒宣传图片, 在消费者使用“搜同款”功能时截流原告客户, 该行为违反诚信原则与商业道德, 构成不正当竞争。(二)上市公司利润率锚定赔偿额: 二审采纳了原告的部分主张, 参照森马服饰等三家童装上市公司的平均营业利润率, 结合侵权销售额精准计算侵权获利, 终结行业“酌定赔偿”惯例。(三)全额支持维权合理开支: 法院首次认定分期支付的律师费属于“必然发生费用”, 在被告质疑付款条件未成就时, 全额支持本案的律师费+公证费/担保费, 彰显对维权成本的充分补偿。
本案二审判决的典型性在于将“搜同款功能截流”纳入竞争损害考量, 确立“仿冒款式+低价倾销=攫取交易机会”的司法认定逻辑, 为服装设计创新提供强保护。同时, 以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为赔偿计算基准, 为类案提供可量化裁判范式。
本案由通力律师事务所车小燕律师团队代理。车律师团队深耕知识产权领域, 对于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著作权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有着长期的精研, 曾代理最高法标杆性知产案件, 其团队能够快速、精准地理解客户的商业诉求以及技术方案, 致力于为企业构建“法律+商业”立体维权方案, 持续为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二审三大突破性认定分别为: (一)反法第二条破局款式仿冒: 法院明确了被告通过仿冒服装设计+仿冒宣传图片, 在消费者使用“搜同款”功能时截流原告客户, 该行为违反诚信原则与商业道德, 构成不正当竞争。(二)上市公司利润率锚定赔偿额: 二审采纳了原告的部分主张, 参照森马服饰等三家童装上市公司的平均营业利润率, 结合侵权销售额精准计算侵权获利, 终结行业“酌定赔偿”惯例。(三)全额支持维权合理开支: 法院首次认定分期支付的律师费属于“必然发生费用”, 在被告质疑付款条件未成就时, 全额支持本案的律师费+公证费/担保费, 彰显对维权成本的充分补偿。
本案二审判决的典型性在于将“搜同款功能截流”纳入竞争损害考量, 确立“仿冒款式+低价倾销=攫取交易机会”的司法认定逻辑, 为服装设计创新提供强保护。同时, 以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为赔偿计算基准, 为类案提供可量化裁判范式。
本案由通力律师事务所车小燕律师团队代理。车律师团队深耕知识产权领域, 对于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著作权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有着长期的精研, 曾代理最高法标杆性知产案件, 其团队能够快速、精准地理解客户的商业诉求以及技术方案, 致力于为企业构建“法律+商业”立体维权方案, 持续为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