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挂牌上市(证券代码: 301601)。通力在本次发行上市中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惠通科技提供了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回复问询等各项工作, 与企业及管理层、各证券服务机构精诚合作, 共同助力本次发行上市。
 
惠通科技是一家专业的化学工程高端装备及产品整体技术方案提供商, 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及双氧水生产领域的设备制造、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业务, 服务于高性能尼龙(PA66)、生物基尼龙(PA56)、生物降解材料(PBAT/PBS)、聚酯(PET)和双氧水(H2O2)等产品生产企业, 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具备从设计、主设备制造到装置开车的全流程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经过20多年的发展, 惠通科技凭借出色的技术和项目业绩, 在业内建立了良好口碑, 并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动力, 实践“双碳”背景下低碳化工领域的企业担当, 不断推动高分子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和双氧水制备相关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创新发展。
 
企业家寄语
 
惠通科技一直深耕于高分子材料及双氧水生产领域的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 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我们感谢通力团队多年来给予的专业支持和法律指导, 通力团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并为公司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期待未来能够继续与通力团队紧密合作, 携手共进!
 
——惠通科技董事长 严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