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吳律師1990年畢業於上海大學法學院, 之後又就讀於華東師範大學國際金融系; 還曾於1996年就讀於美國密執安州蒙東那大學商學院, 並於1998年獲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作為某中國著名律師事務所的聯合創始人,於2017年加入通力律師事務所。吳律師現任上海市律師協會體育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國際體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仲裁員、瑞士仲裁協會中國大使、CBA聯盟紀律與爭議解決委員會召集人、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市法學會體育法研究小組副組長、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以及仲裁委員會委員、中國帆船帆板協會執行委員/法律委員會主任、國際體育仲裁院上海聽證中心諮詢委員、中國棒球協會理事/法律仲裁委員會主任、上海體育學院體育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上海市政法學院法律碩士研究生實踐指導教師、廊坊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吳律師領導的體育法律師隊伍開拓了國內體育法業務領域, 並在國際體育仲裁及體育糾紛處理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吳律師是僅有的少數幾位國際體育仲裁院中國籍仲裁員, 在2012年協助上海市體育局和國際體育仲裁院建立了第一個瑞士總部外的聽證中心——上海聽證中心。隨後, 在2014年被任命為俄羅斯索契冬季奧運會國際體育仲裁院臨時仲裁庭仲裁員, 是現有在冊中國籍仲裁員中唯一擁有奧運會仲裁經歷的、歷史上第二位被任命為冬奧會仲裁員的中國籍仲裁員。
吳律師還擔任包括廣州恒大淘寶足球俱樂部在內的國內多家職業俱樂部法律顧問, 並為著名足球運動員、教練員提供法律服務, 截至目前經辦的國內外案件已逾百起。2013年, 他曾領導中歐律師團隊代表廣州恒大在國際足聯(FIFA)起訴著名球星巴里奧斯合同違約, 成為迄今為止國內足球俱樂部的國際糾紛中, 成功索賠金額最大的案件之一。2014年初, 吳律師代理了國腳劉健與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之間的合同及轉會註冊糾紛。該案以全勝結案, 被譽為中國體育法界的“博斯曼法案”, 對於足球運動員自由轉會制度具有里程碑意義。此外, 吳律師還曾於2015年參加足球中超聯賽的職業聯賽改革工作小組, 自2016年起參與中國籃協、CBA聯盟改革, 在2017年受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邀請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六專題組參與體育仲裁課題調研, 參與《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國務院送審稿的修改工作, 以及為排球超級聯賽、中國職棒聯盟提供法律意見, 服務方向涵蓋足球、籃球、排球、電子競技、帆船帆板、自行車、棒球等協會、聯賽的制度完善和賽事項目規則制定。
在國際投資/公司商事領域, 吳律師尤其擅長在汽車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 曾代理眾多著名跨國公司和國內企業集團, 在中國設立及管理合資、合作經營公司, 擔任了包括美國通用、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等近50個中外合資項目的法律顧問, 項目總金額超過百億人民幣。吳律師還曾積極活躍於海外上市領域, 引導中國企業進行海外融資。2006年-2007年, 吳律師成功代理多家企業赴英國倫敦證券交易所AIM板塊上市。
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