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和金融机构
吕律师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分别获得经济法学士学位和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自2002年至2009年初, 吕律师曾先后在两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自2009年3月起作为合伙人加入通力律师事务所。
吕红律师在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各类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在证券投资基金领域, 她先后为近百家内外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境内外金融机构参与了数十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收购及兼并。同时, 她为中国境内数千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担任法律顾问, 涉及各种类型的证券投资基金, 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ETF以及众多创新基金产品。
此外, 她还为中国境内数十只QDII基金担任法律顾问, 代表境内QDII基金与境外知名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合作。她在QFII、RQFII的运作方面也具有丰富的经验, 擅长代表境外机构申请QFII、RQFII资格以及为QFII、RQFII在中国境内的合规运作提供法律支持。
近年来, 吕律师代表了数十家境外资产管理机构通过WFOE FMC(外商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WFOE PFM(外商独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QDLP/QDIE、JV WMC(中外合资理财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吕律师还为企业年金基金、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同时也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担任法律顾问。
吕律师还代表境内外金融机构为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收购提供法律服务。
吕律师经常受邀为境内外监管部门的最新立法提供法律建议。
部分代表性案例及项目如下:
• 代表南方基金与某投资者之间的基金分红纠纷(中国贸仲审理, 本案被视为中国基金行业最有影响的仲裁案件)
• 代表多家机构参与设立基金公司或股权转让项目, 如金元比联(现金元顺安)新设、民生加银新设、洛希尔银行收购中海基金部分股权、荷兰AEGON International N.V.收购兴业基金部分股权、宏利(Manulife)收购荷兰银行(ABN AMRO)所持泰达荷银基金股权项目
• 代表数十家独立销售机构如诺亚财富以及汇丰、恒生、渣打、星展等八家外资银行申请基金销售牌照
• 深入参与市场全部创新公募产品从结构设计、文件起草、发行方案的法律事务, 包括:国内首只QDII基金——南方全球精选、首只分级基金——长盛同庆、首只跨市场ETF——嘉实和华泰柏瑞沪深300ETF、首只跨境ETF——易方达恒生指数、首只黄金ETF——国泰和华安黄金、首只直投性质混改概念的公募基金——嘉实元和、首只REITS公募基金——鹏华前海万科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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