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 上海浦东法院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双区联动”白皮书, 通报了2021年度知识产权审判情况, 介绍了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与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双区联动”的主要做法, 同时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
 
其中, 由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展律师代理客户提起的一起“人工刷量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10起典型案例, 上海浦东法院判决被告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赔偿原告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该案系全国首例涉“人工刷量”平台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该案此前还入选了上海浦东法院发布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十个典型案例
 
案件情况
 
本案中, 被告经营的“蚂蚁平台”主要为微信公众平台用户间的刷量交易提供平台服务, 该平台不直接从事微信公众号的刷量活动, 但却为此类活动提供机会、场所撮合交易, 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等以实现盈利。具体而言, 公众号运营方可以在该平台上下单, 用户接单后可采取“手工刷单”的方式进行刷量, 也即“人工刷量”。
 
案件意义
 
近年来, 以流量为核心的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 市场经营主体对流量的争夺日益激烈。网络平台的流量数据作为互联网行业最基础的生态资源, 是互联网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基础, 也是反映互联网内容价值最直观、最重要的可视化评价标准。但与此同时, 网络刷量行为也在各互联网细分领域悄然出现, 在对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造成直接冲击的同时, 甚至形成了从前端刷量者到后台组织者的灰色产业链。本案所涉网络交易平台借助虚拟商品交易的合法外观, 组织、帮助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个体进行广告刷量。此类行为痕迹隐蔽, 导致大量无效流量滋生, 并破坏微信平台业已建立的广告投放模式和公众号优质内容激励机制, 应当给予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否定评价。通过虚假宣传条款对该类行为进行规制, 有助于营造真实、高效的互联网营商环境, 确保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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